为进一步做好全省学生运动员的管理工作,完善运动员注册制度,借鉴教育部学生体协的注册办法,建立健全全省各级各类学校的学生运动员档案。全省学生运动员需在我处进行运动员注册登记,经审核通过后,发放《学生运动员注册登记卡》,学生运动员凭《学生运动员注册登记卡》参加由我厅组织的省级学生体育竞赛活动,不进行注册的运动员不得报名参加比赛,具体注册办法如下:
一、注册条件
1、具有全省普通高等院校、高等职业院校、普通中等学校(高中、初中)及中等职业学校正式学籍。
2、身体健康。(经县级以上医疗部门鉴定)
3、学习成绩合格。
二、注册办法
以学校为单位按要求报送注册材料。
(一)注册材料:
1、由运动员注册软件生成的数据库上报文件;
2、运动员数码证件照(jpg格式;正规证件照;照片文件名同运动员姓名一致);
3、运动员注册登记表(由注册软件生成后打印);
4、第二代身份证原件;
5、大学生:普通高等学校录取新生名册复印件(加盖学校招办公章);
中学生:(1)学业水平考试准考证(职业学校学生学籍卡)原件;
(2)学籍证明(由网上山东省学籍管理系统打印,并经市教育局盖章)。
(二)运动员注册软件下载网址:
http://www.sdedu.gov.cn/sdedu_pdlb/sdedu_ytjy/wjgg/200912/t20091202_61292.htm
(三)注册流程
1、请将注册材料第1、2项,于比赛报到前15天,发送电子邮件至电子信箱:KB7712@126.com
联系人:王克海
联系电话:0531-89628212 13969101782
2、运动员比赛报到时,提交注册材料第3、4、5项。
3、对审核合格的运动员发放运动员注册登记卡。
三、注册经费
1、初次申请注册登记的运动员须交纳注册工本费每人50元。
2、年度审核费每人每年20元。
四、注册管理
1、《学生运动员注册登记卡》是学生运动员参加由我厅主办的各级各类比赛的有效证件,参赛学生比赛时。必须按规定交验《学生运动员注册登记卡》。
2、对冒名顶替、假报年龄等弄虚作假、违反规定者,一经发现将取消该运动员的注册资格,并视情节追究其所在单位负责人的责任。
3、凡被取消学生运动员注册资格者,该运动员的《学生运动员注册卡》将自动注销,并不允许该运动员重新办理注册手续。
4、经注册的学生运动员,如确须更改注册所在单位(学校)的运动员,须向我处提供户口迁移证明、转学证明、本人原《学生运动员注册登记卡》等材料,经审批后,另核发《学生运动员注册登记卡》。
5、我处将对注册的运动员进行跟踪管理,记录所参加比赛的情况,建立档案。
山东省教育厅体卫艺处